在瑞士进口和出口药品
简短回答
进口即用型药品需要许可证;此外,该产品必须已在瑞士获授权,或适用某项例外。从EEA进口时,可以依赖产品在EEA的放行;从第三国进口时,必须证明已完成全面检测。
哪两个问题决定进口路径?
第一:该产品是否已在瑞士获授权?没有授权时,只能通过例外途径进口。第二:产品来自EEA还是第三国?这决定批次放行所需的工作量以及所需的检测证据。
| 情形 | 许可证 | 批放行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来自EEA的获授权产品 | 进口许可证 | 可以依赖EEA的放行 | 记录等同性 |
| 来自第三国的获授权产品 | 进口许可证 | 证明已在CH或EEA完成全面检测 | 核查进口检测 |
| 未经授权的产品,个别患者使用 | 由医疗专业人员进口 | 不适用 | MPLO第49条,记录在案的适应证 |
| 未经授权的产品,试验用 | 进口许可证加试验授权 | 试验用产品的GMP放行 | 遵守HRA和临床试验条例 |
| 获授权产品的平行进口 | 进口加简化授权 | 重新包装需要许可证 | 第14条 第2款 TPA |
| 从瑞士出口 | 出口许可证 | 取决于目的地国家 | Swissmedic签发的出口证书 |
进口时批次放行如何进行?
每个投放瑞士市场的批次都需要由责任人放行。如果批次源自EEA,在合同以及控制措施等同性均有记录的情况下,可以依赖其在EEA的放行。来自第三国时,则必须在瑞士或EEA进行身份和含量检测。
- 核查并记录供应商的来源和许可状态。
- 与制造商和放行场所签订质量协议。
- 证明生产场所的GMP状态;对于第三国,须提供检查证据。
- 每次放行前核查批次文件和分析证书。
- 评估每批货物的运输条件和温度数据。
- 记录责任人的放行决定。
未经授权的药品个别进口适用哪些规定?
根据MPLO第49条,在没有可获得的等效获授权药品的情况下,医疗专业人员可以为个别患者少量进口未经授权的药品。进口必须记录在案,使用责任仍由医疗专业人员承担。
- 仅限持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生或药剂师。
- 针对特定患者的少量数量。
- 瑞士没有可获得的等效获授权药品。
- 在原产国已获授权,且该国的药品监管具有可比性。
- 记录来源、批次和收货人。
- 不得进行广告宣传,也不得向第三方销售。
出口需要什么?
出口需要在许可证范围内取得出口许可证。许多目的地国家还要求官方文件:根据WHO方案出具的药品证书、自由销售证书或GMP确认书。Swissmedic应要求签发这些证书。
常见问题
我可以将已获欧盟授权的药品进口到瑞士吗?
只有在该药品也已在瑞士获授权或适用某项例外时才可以,例如医疗专业人员根据MPLO第49条进行个别进口,或通过简化授权进行平行进口。
什么是平行进口?
由第三方从另一市场进口已在瑞士获授权的药品。根据TPA第14条第2款,需要取得简化授权;由于该产品会重新包装,还需要制造许可证。
来自第三国的货物是否需要进口检测?
通常需要,除非能够证明等效控制已经在EEA或瑞士完成。检测范围根据风险确定。
私人个人可以进口药品吗?
为个人使用而少量进口,大致为一个月的用量,并且不涉及麻醉品或禁售产品。不得转售。
出口证书需要多长时间?
从提交完整申请起,应预留两至六周。涉及多个目的地国家时,提交合并申请更为合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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